期刊简介

  本刊是经国家科委批准,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文预防医学,卫生学类核心期刊,主要读者对象为从事职业与环境卫生、预防医学职业病临床、安全环保等工作的科研人员,高等院校的师生,工矿医务人员,以及职业卫生、安全环保、劳动保护领域的管理人员。

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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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杂志名称:工业卫生与职业病杂志
  • 主管单位:中国钢铁工业协会
  • 主办单位:鞍山钢铁集团公司
  • 国际刊号:1000-7164
  • 国内刊号:21-1147/R
  • 出版周期:月刊
期刊荣誉:全国优秀科技期刊期刊收录:万方收录(中), 上海图书馆馆藏, 维普收录(中), 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(日), 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(含扩展版), 国家图书馆馆藏, 知网收录(中), 北大核心期刊(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), CA 化学文摘(美), 统计源核心期刊(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)
工业卫生与职业病杂志2001年第01期

试论改制后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

李国宏

关键词:改制后, 企业, 职业卫生, 劳动安全卫生, 用人单位, 卫生工作, 劳动法, 人民共和国, 重大事故, 职业危害, 刑事责任, 卫生制度, 卫生设施, 卫生教育, 卫生机构, 人员分流, 劳动过程, 国家, 工作场所, 防治机构
摘要:我国特大型、大、中型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,均建有职业病防治机构,配备 有一定的人员、仪器及工作场所,担任一定范围的职业卫生工作,为保障职工的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。现在企业正在改制,主、辅业分离,人员分流,企业的职业卫生机构归属如何?改制后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如何开展?笔者对这些问题特作以下探讨。1 企业在职业卫生方面应遵守哪些法规?1.1 劳动法  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必须建立、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,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,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,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,减少职业危害”;第五十三条、五十四条分别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,防护用品和职业性体检作出了规定。第九十二条是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,轻则罚款,重则停产整顿,发生重大事故则追究刑事责任。